中央司改办: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

2014年10月30日13:21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新京报快讯 (记者邢世伟)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针对司法改革与调整法律的关系时称,法治领域的改革在这次《决定》中规定的内容比较多,但是在法治领域,包括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法治领域改革必须首先要注意的一点。因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证国家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任何损害法治权威的改革都是不允许的。

  姜伟进一步表示,在改革中需要调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启动改革,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损害法律权威。一些改革举措,需要突破现行法律,但是又不具备修改现行法律的条件,需要试行一些改革举措为修改法律积累经验、创建条件的,要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授权有关部门启动改革或者试行改革。

文章关键词: 司法 改革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徐才厚被开除党籍取消军衔 已患癌
  • 体育NBA-哈登18+10火箭连胜 科比31分湖人负
  • 娱乐央视宣布哈文任羊年春晚总导演 三度执棒
  • 财经速腾车主愤起维权 大众高层称会笑到最后
  • 科技运营商每日少赚1500万:营改增波及
  • 博客杨禹:北京公交地铁票价该涨吗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4名大一新生打造粉红城堡寝室引膜拜